清遠市關于開展2021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年審的通告
各用人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中國殘聯等六部委《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0〕12號)要求,促進殘疾人就業,科學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現就做好2021年清遠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單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省、境外駐清單位)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主動到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年審。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規定比例的應當到所在地稅務部門繳納保障金。
二、申報時間
申報年審:2021年申報年審時間為3月8日至6月30日,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上年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三、多崗位就業認定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對于不同用人單位在同年度相同月份重復申報同一個殘疾人就業的核定,在辦理年審時,只認定第一家年審單位。對第二家用人單位同年度相同月份申報同一殘疾人信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系統自動攔截,并顯示此身份證在相關用人單位參保月份信息。同時,為保障和維護用人單位及殘疾人基本權益,各地殘聯應與用人單位聯系,據實核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四、有關勞務派遣用人方式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用工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接受用工單位申報年審時需提供雙方加蓋公章的協議和派遣殘疾職工人員名單,以及殘疾職工在接受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參保證明、工資發放信息(實際工資不得低于接受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緩減免繳保障金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根據《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殘聯〔2018〕63號)規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內申請辦理緩繳、減繳、免繳保障金,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的均視為無辦理需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保障金時稅務系統自動識別免征范圍。(具體事宜咨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
六、其他
(一)電子系統網址
相關政策及表格可登錄以下網站進行下載:
清遠市殘疾人聯合會網址:
http://www.qydpf.org.cn/(右上角通知公告欄內)
(二)服務咨詢電話
申報年審咨詢:廣東省殘疾人就業服務咨詢熱線12385。
網報注冊咨詢: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咨詢熱線12345。
(三)各地殘聯年審咨詢電話
清遠市殘疾人就業服務部:0763-3369071
清城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3316780
清新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5811404
英德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2221234
連州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6626060
佛岡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4286760
連山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8731812
連南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8663500
陽山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0763-7804091